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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 工信部公开求意见
日期:2013-10-09 08:54
地方标准要求。
  (三)防治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成品和固体废弃物运输应遮盖、防止遗撒,堆场应加围墙和顶盖。
  (四)防治粉体制备、压坯成型、抛光修边等重点工段噪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五)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环境管理体系。
  六、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
  (一)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必须“三同时”,建立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制度。
  (二)按照《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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