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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日期:2013-09-27 08:46
实行“市、区分级负责,以区为主,街道、社区为基础,部门联动”的管理体制。
  《条例》还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出店和占道从事餐饮经营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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