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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建筑工程建设中出事故将被严厉处罚
日期:2013-09-25 08:42
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此外,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凡是因参建队伍选择、材料采购供应、工程款拨付、工期要求等问题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隐患或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按处理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工程承发包行为被明文规范
  意见中写明,建设单位必须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部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肢解发包,更不得发包给无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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