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 站内信(0) 注销登录
广州将为建材办理"质量身份证"
日期:2013-09-23 08:40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广州市即将出台的《广州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原材料质量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水泥、砂、碎石、掺和料(粉煤灰、矿渣粉等)和外加剂等6种原材料需按规定进行质量信息登记。这意味着,今后,上述6种建设工程原材料进入广州市场需先办理“质量身份证”。
  《办法》规定,凡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从10月1日起,需将上述6种建设工程原材料的质量信息到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服务热线:15558056293 QQ:690241594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