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30 09:59
,省工商局公布缺陷商品名单后,全省范围内的所有涉事商品的销售者、相关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对照名单,对自己经营的商品进行检查,凡发现有名单中所列商品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采取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向管辖的工商部门报告,并确保不再购进和销售相关商品。对不主动对照检查、不停止销售缺陷商品,或者不如实向行政部门报告检查情况的,将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目前省工商局已向水星家纺发送行政告知书,告知其商品经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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