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4 09:00
7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从即日起开始生效。困扰了北京多年的“群租房”,终于有了明确的判断标准。其中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两条标准取其严
《通知》要求,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
服务热线:15558056293 QQ:690241594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