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28 09:34
昨天,北京市消协通报称,现阶段家庭装修领域存在任意加价、侵犯消费者权益后拖延赔偿等三大问题。
消费者陈女士于2015年11月与某门窗制作公司签订了门窗制作合同,该合同已于2015年12月底履行完毕,消费者将全款结清,且该款项包含人民币3万余元的防水工程。
2016年7月下旬北京大雨,陈女士发现窗户渗水,遂进行报修,该公司来人检查,告知消费者该渗水门窗防水工程未做。陈女士认为:该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对方按照《消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但该公司迟迟不给予消费者答复,消费者无奈,到消协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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