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20 09:31
设标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从督察情况看,4市(区)棚改项目仍不同程度存在着用地开发强度偏大、绿地面积不足、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居民生活和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制约了棚改质量和城市品质的提升。
对此,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要按照“强规划、扩绿地、增设施、优功能”的原则,加强棚改规划管控,对于突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范围、建设强度以及棚改绿化和广场建设低于30%的项目,不得纳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此次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强化思想认识,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棚改工作规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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