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01 09:04
性,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各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支付管廊有偿使用费用,该费用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成本和日常维护管理成本。
根据《指导意见》,具体收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另外,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需要视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服务热线:15558056293 QQ:690241594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