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02 08:43
不一”的问题。实施‘营改增’后,合同主体与施工主体不一致,从而造成增值税进销项不匹配,加大了增值税管理风险,直接影响到项目盈利水平。”张杰分析说。
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如何应对“营改增”,有专家建议将自身业务经营中较为专业的项目拆分出来,建立专业的子公司以运作处理相应的项目。“建筑企业可以成立劳务公司和租赁公司,解决劳务分包和机械设施租赁环节进项税发票问题。”张杰建议说。
“营改增”将带来建筑企业、特别是大型建筑企业组织架构的一次大变革。
要重视分供商的纳税人资格
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规定,以下
服务热线:15558056293 QQ:690241594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