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木材瑕疵情况不允许或限制发生:
1)兰变(表面有一定量的霉变,但不会导致兰变,则可接受);
2)干燥斑(表面刨去2MM后,无明显的斑痕,则可接受);
3)缺口,不允许(除非由WWPA在RW中提到);
4)末端裂纹、开裂,最小(不超过50MM);
5)过多的表面裂纹、内部裂纹;
6)树脂含量过多,导致木材涂饰困难;
7)每包中,尺寸不足的板材,按体积计不超过5%;尺寸不足的定义:板材中心1/3处的测量值少于规定的板材值的5%,这样的板材尺寸为不足的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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