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5月6日讯 洪涛股份(002325)周二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中国日报网》于2014年5月5日发布的《洪涛股份:行贿百万触犯<刑法>,董事长或有牢狱之灾》的未署名文章不实,公司在承接迎宾馆综合楼装修工程过程中遵纪守法,未作出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此外,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未收到任何有关孟传杰刑事案件中相关司法部门发出的协助调查通知。
《中国日报网》5月5日的文章中称,“行贿者中不乏知名企业,洪涛股份(002325)前身深圳洪涛装饰工程公司就是其一。2003年,迎宾馆综合楼装修工程由新疆建工集团三建总承包,因“石友”李勇(微博)(微博)招标前曾给孟传杰打招呼,让其关照深圳洪涛装饰公司。孟传杰先打高分、再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最终确定迎宾馆综合楼装修工程承包给深圳洪涛装饰公司和奥港装修公司。”
“2006年年底,迎宾馆九号楼装修工程款全部付清后,深圳洪涛装饰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经理洪伟成要给孟传杰100万元好处费,最终该笔巨款由李勇代收。”该文章同时认为,“公司董事长或因此有牢狱之灾”。
对此,洪涛股份澄清称,公司新疆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并非不实文章所称2006年底已经设立了新疆分公司;此外,洪伟成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从未与其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也从未任命其为尚未设立的新疆分公司经理。洪涛股份同时表示,公司在承接迎宾馆综合楼装修工程过程中遵纪守法,公司及公司董事长也未收到任何有关孟某刑事案件的协助调查通知。
截至发稿时,该文章已被《中国日报网》删除。(全景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