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接到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知悉吴桂昌先生在
2013年6月26日至11月28日期间共发生三笔股权质押,具体如下:
1、2013年6月26日,吴桂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5,370,000
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期限自2013年6月26日起至质权人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2、2013年11月6日,吴桂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6,500,000股
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6日起至质权人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3、2013年11月28日,吴桂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2,800,000
股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28日起至质权人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28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毕。
吴桂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0,103,4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21%。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桂昌先生共质押本公司股份34,670,000股,占其本人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46%,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2%。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