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无图版 | 意见反馈 | 手机版
建筑装潢网
服务热线:4000168068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关注 » 正文

7月起“国抽”不合格产品 面临禁销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9  来源:中国建筑装潢网  作者:中国建筑装潢网  浏览次数:764
核心提示: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57号)。公告内容称:为了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57号)。公告内容称:为了督促生产企业 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续处理工作,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该新规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质检总局:7月起“国抽”不合格产品将禁销

  据了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国抽新规》)规范了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和程序以及相关执法部门的权限 和责任,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作出了严格的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 因和后处理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以下要求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后处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

  此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并应在整改期满5日前向后处理部门申请延期复查,延期不得超过30日。而对于经复查 仍不合格的,后处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在30日内进行停业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应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吊销相关证 照。

  有分析指出,长期以来,橱柜行业面对“国抽”主要都是面对舆论的压力,并没有受到停产、停售、召回等方面的压力或其他惩罚。《国抽新规》的施行将彻底结束这一有查不管或乱管的局面,所有的橱柜企业将必须更加认真地应对“国抽”。

 
关键词: 建筑装潢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沪公网安备 31012002003756号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分辨率1024*768,IE6或以上)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供求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站中文网址:中国建筑装潢网.com
本站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建筑装潢
服务邮箱:690241594@qq.com   
安卓版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