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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规:政府办公楼装修10年内不得再装修
日期:2013-09-04 09:00

  “发展循环经济,国家机关要在节约资源、杜绝浪费上发挥表率作用。”昨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该修改稿新增条款规定:“国家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后正常使用的,十年内不得再次装修。”
  拆除公共设施需听证
  4月23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2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57条修改意见。
  “有审议意见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国家机关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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