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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规:使用寿命内建筑 不得随意拆除
日期:2013-09-04 09:00

  “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近日,我省制定并公布了《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出上述规定。
  “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将以公共机构为重点。”《方案》规定,为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以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为重点,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地源热泵系统、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建筑中的示范应用。
  另外,《方案》还明确严格建筑拆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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