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03 09:07
近日,南通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意见》,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在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今后该市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将主要采取直接货币补偿、剩余面积回购、搭建选购平台、政府购买安置等方式对列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项目实施货币化安置。
摘自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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